(网经社讯)10月28日消息,网购了心动已久的电子产品,坐等商家发货,结果“商家”收了货款却迟迟不发货,甚至还玩起了失踪。近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虚假网络购物诈骗案。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市民刘先生一直想买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今年4月,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他看见卖家林某在个人账号上发布的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的出售信息,正是他心仪已久的型号,价格也非常合适,便和林某取得联系。林某添加了刘先生的微信,两人经过一番洽谈,以4300元的价格成交。出于谨慎考虑,刘先生希望林某提供相关营业执照以确保交易真实性,但林某声称自己是个人经营,并未注册营业执照。刘先生又向林某索要身份证和银行卡等信息,为了获取刘先生的信任,林某将朋友的相关证件信息发给了他。当日,刘先生便通过银行转账将钱款打到林某的指定账户。然而,刘先生等了又等,二手电脑却始终没有到货,询问林某,他便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物流信息也一直查询不到。刘先生遂向林某提出退款要求,但遭到了各种推脱和搪塞。意识到可能被骗后,刘先生立即向警方求助。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王先生身上,王先生看中了林某发布的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信息,林某称该电脑是国外发货,不方便在平台进行交易,让王先生添加其微信进行交易。双方经过沟通,以11000元的价格成交,王先生将钱款分4笔打到了林某的指定账户。后来,王先生催促林某发货时,被多次以电脑升级配置为由加价,且一直要求退款无果,意识到被骗的王先生报警。
检察院查明,被告人林某在没有真实货源的情况下,采取收款但不依约发货的方式诈骗钱财,欺骗刘先生、王先生等8名被害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出售二手电脑的事实,骗取多位受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林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时应提高警惕,尽量选择官方网站、正规实体店等渠道购买,切勿轻易相信网上低价转卖信息。切记不要轻易转账,建议使用第三方平台支付或者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同时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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